4月八号是什么星座(4月8号是什么星座的)
在322年前的今天,1695年4月8日 (农历二月廿五),北京故宫太和殿(俗称金銮殿)再次改建竣工。
太和殿,俗称“金銮殿”,位于中国北京紫禁城南北主轴线的显要位置,明永乐十八年(1420年)建成,称奉天殿。明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改称皇极殿。清顺治二年(1645年)改今名。自建成后屡遭焚毁,又多次重建,1669年(康熙八年)重新修建,1695年4月8日(距今322年)(康熙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)再次改建竣工。今天所见就是重建后的形制。太和殿是中国现存最大的木结构大殿。
太和殿面阔十一间, 进深五间,建筑面积2377.00㎡,高26.92m,连同台基通高35.05m,为紫禁城内规模最大的殿宇。其上为重檐庑殿顶,屋脊两端安有高3.40m、重约4300kɡ的大吻。檐角安放10个走兽,数量之多为现存古建筑中所仅见。太和殿共有72根大柱支撑其全部重量,其中顶梁大柱最粗最高,直径为1.6m,高为12.70m。明代用的是楠木,采自川、广、云、贵等地;清代重建后,用的是松木,采自东北三省的深山之中。
太和殿前有宽阔的平台,称为丹陛,俗称月台。月台上陈设日晷、嘉量各一,铜龟、铜鹤各一对,铜鼎18座。殿下为高8.13m的三层汉白玉石雕基座,周围环以栏杆。栏杆下安有排水用的石雕龙头,每逢雨季,可呈现千龙吐水的奇观。
明清两朝24个皇帝都在太和殿举行盛大典礼,如皇帝登极即位、皇帝大婚、册立皇后、命将出征,此外每年万寿节、元旦、冬至三大节,皇帝在此接受文武官员的朝贺,并向王公大臣赐宴。清初,还曾在太和殿举行新进士的殿试,乾隆五十四年(1789年)始,改在保和殿举行,“传胪”仍在太和殿举行。
太和殿是紫禁城内体量最大、等级最高的建筑物,建筑规制之高,装饰手法之精,堪列中国古代建筑之首。
在120年前的今天,1897年4月8日 (农历三月初七),上海交通大学建校开学。
1897年4月8日(距今120年),上海交通大学前身南洋公学建校开学。
南洋公学1896年(光绪二十二年)12月,清大理寺少卿盛宣怀创设于中国上海。与北洋大学堂同为中国近代历史上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大学。1897年4月8日(距今120年)开学,先设师范院,招生40名,兼习中西各学,合格者选为公学中院、上院教习,此为中国师范教育的开端。同年秋,又设外院(附属小学堂),招生120名,年龄在10~18岁之间。1898年春,继设中院(二等学堂),考选学生20名。1900年,续建上院(头等学堂),实现了四院并设的计划。其《章程》规划了一种新的学校制度:外、中、上3院学生各120名,每院学生按程度分4班,每班30人,每年依次升一班,外院结业递升中院,中院结业递升上院,上院4年学成给予毕业文凭。3院相衔接的教育制度的实行,便成为中国近代大、中、小学3级制的雏形。公学为培养自强人才而设,其重点为上院。教育内容主要“以通达中国经史大义厚植根柢为基础,以西国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为指归,略仿法国国政学堂之意”。为国家培养内政、外交、理财3方面的人才。其后因随政局的发展,办学目标渐有变化,在1907年前以培养政治经济人才为主,1907年以后以培养工业交通人才为主。由于经费来自招商、电报两局,两局隶属关系的变化,也影响学校而变更校名。1905年名为商部高等实业学堂,1906年名为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,1912年名为交通部上海工业专门学校,1921年与唐山工业专门学校,北京邮电学校、交通传习所合并调整,始名为交通大学。该校经济条件较优,设备也较其他工科大学完善。毕业生成绩优异者,送往日本、比利时、英国和美国留学或实习。南洋公学曾造就了一批科学技术人才,对中国近现代工业交通的发展,作出了贡献。
由于19世纪末天津发生义和团运动,因此北洋大学堂的师生被波转移到南洋公学继续教学,从而近代中国第一批大学毕业生是在南洋公学毕业的。
南洋公学因为地处上海租界,较少受战火侵扰。当时教学所用全为麻省理工学院的原版教材,时称“东方MIT”。
1955年,鉴于当时的国际形势,同时也为支援西北教育建设,国务院决定交通大学在1955年至1957年两个学年中分批迁往西安。1956年暑假,西安新校舍落成,学校第一批西迁开始。最后实验设备,图书(约92%)和档案的大部分,约60%的师生迁至西安,而其余则留在上海。交通大学分为交通大学西安部分和交通大学上海部分。
1959年7月31日,经国务院批准,交通大学两部分独立建校,分别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。此时上海交通大学有19个专业,西安交通大学有23个专业。上海交大是为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,被国家确定为21世纪首批重点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。
在37年前的今天,1980年4月8日 (农历二月廿三),《宪法》中“四大”的条文被取消。
1966年大字报的浪潮席卷全国,图为南京大学学生贴出大字报,批判校长匡亚明
1980年4月8日,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中共中央建议,取消《宪法》第四十五条中“有运用大鸣、大放、大字报、大辩论的权力”的条文。
据解释,“四大”在“文革”时期风行中国,贻害无穷,严重扰乱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民的正常生活,取消“四大”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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